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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皖、贛台商協會講課記

陸委會關心大陸中西部台商,為了提供在地服務,於2010年委託台北市企業經理人協進會執行,分五組至大陸中西部各省台商協會,提供諮詢服務。我和蕭新永兄負責安徽、江西二省。現在兩岸關係比較好,這一類的講課活動,較易實施。

  1. 合肥

    在台北市企業經理人協會的安排下,2010年10月19日與蕭新永兄赴合肥,為台商協會講課。
講課之餘,隨手翻閱當地報紙,看到報紙內稱「合肥是包公、李鴻章…等人的故鄉」。
包公的「司法形象」,至今無人能出其右!近來,台灣高等法院爆出法官收賄被收押,雖「民主法治」的年代,恐怕也沒有人能夠趕得上包公的形象。法官及法律人當所兢兢。
另看到當地的房地產廣告,有一售辦公室廣告「Boss」,在長江西路和潛山路附近,靠近地下鐵2號線、3號線,每平方米人民幣6000元起!感覺價格不高。只可惜,沒有時間赴現場看個究竟,也不知如果出租的話,可以租多少錢。
同樣在省會城市,2003年成都頂級辦公室「城市之心」的售價每平方米就已經9000元人民幣了,租金每平米可達人民幣90元,以110平方米為例,售價99萬人民幣,可以出租每月8000~9000元,年報酬率高達8%至10%。
合肥「Boss」案靠近2號、3號線地鐵,和成都「城市之心」靠1號線、2號線地鐵相似,我不覺心動,倘若合肥辦公室租金與成都相似,那麼就值得投資了。
講課中,有二位台商仍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疑義,還面臨逾期尚未開發將被收回土地的困擾。經過20餘年的兩岸交流及大陸投資,仍有許多台灣人分不清:(1)「土地使用權」分「以出讓方式」取得之使用權和「以行政劃撥方式」取得之使用權、「以轉讓方式」取得之使用權;(2)出讓是第一手交易,從「國土局」取得;「劃撥」是出讓以外之方式;(3)轉讓是第二手交易,有出讓才能轉讓;(4)出讓之使用權可以抵押;(5)國有土地之使用權才能出讓,集體所有土地須先「征用」變成國有後才能出讓,(6)縣級以上之國土局才有權出讓。
以上邏輯性很強。
感謝吳安國會長的接待。他還親自陪我們開車到蕪湖。吳會長經營食品業,中央廚房供應200多個早餐車。

  1. 蕪湖

10月20日午趕至位於長江南岸的蕪湖,印象中,它是中國
四大米市之一。22年來,出入大陸超過300次,到蕪湖還是第一次。啊!大陸真大!20多年來雖跨越大江南北,走過天山南北路,遠到鴨綠江、哈爾濱,過三峽,入川,到海南、雲南,但就是沒來過蕪湖、合肥,還是時有新鮮感。
煩賴健明、劉大立、姚庭顯副會長、蘇志誠秘書長接待。講完課後,晚上參加「乾宮國際娛樂會所」的開幕酒會,那是一家大型豪華的KTV,由浙商投資。該浙商非常大手筆,關係良好,在附近的酒店請了40桌,宴請政府各部門、各商會,含台商協會、泉州商會、寧波商會及其他商會。在宴會中,酒隨人喝,還送中華煙,宴會後移往KTV,讓客人免費唱一晚。我和幾個台商去了,場面有些混亂,就自動放棄,改往他處唱歌去。感謝蘇志誠秘書長的安排!這名字和「名人」相同,不時聽志誠兄講講「同名」之玩笑,很有趣。
直到夜11點,我們趕往火車站,搭12:04編號K505夜車赴南昌。承賴副會長健明兄全程陪同,三人在車上軟臥一眠,也是一種經驗。在火車上,在我們三個大男人所在的車廂中,又住入一妙齡女子,算是大戶,經濟無憂,因此她父親承包一千畝農田,她經常坐火車遊,習慣了而憂無懼。何況,我們三人加起來超過一百八十歲,完全沒有危險性。
賴副會長在台北板橋經營會計事務所,在蕪湖另投資真善美雙語藝術幼兒園,於兩家成功後,續開第3家規模較大的,預計2011年2、3月開幕,作為「旗艦店」,再繼續拓展。預祝賴會長拓業成功,我很佩服他「轉業成功」。希望以後有機會常互相聯絡。

  1. 南昌

    「落霞與孤騖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唐王勃在「滕王閣序」寫下這句名句。2010年10月21日晨九時我們一行來到滕王閣所在之南昌。當我於是日晚晏後,看到金光亮麗的滕王閣時,不禁朗讀王勃的詩句,陪同的南昌台協副會長何瑞輝先生驚嘆我的記性。我說,這是名句,記得只是很平常。
何會長是江西東元公司總經理,另在晚晏,同席者有南昌東元公司林總,下午在菱光公司漂亮的會議室講課,菱光亦為東元所投資。舉目多東元,又因今年我律師事務所受東元委任一案,有此牽連關係,備感親切。
在南昌,台商正面臨社保基金提撥的風暴,主管機關要求以2000元作為提撥的基數,比實際之1200~1300為高,且溯自2010年1月開始執行,給台商造成財務及執行上的困擾。例如,對於員工應分擔的部分,想去跟員工追溯,或有的錏已辭職難予追溯,執行上會有困難。當地台商協會的劉仁禮秘書長對此問題了解的十分細緻,是難得的人才,又出身台辦,我心裏想:如果社保機關能聽聼劉秘書長的意見,那麼,將會更加圓滿吧!更能吸引台商吧!
晚上在「蔣巷」附近的「農家樂」與台商聚餐,很具特色,相得甚歡,多喝了幾杯。酒後,由何副會長陪同,驅車看了滕王閣、八一廣場的夜景。
藍昌明副會長為人親切,提及其叔父藍瀛芳大律師,為留學法國的學者型律師,學養豐富,是我敬仰的同行。
莊秋萬常務副會長人際關係很好,給我們很多的協助,經營多項事業,包括控股、投資公司。
李芳蘭副會長及其夫婿黃世緯兄經營今喜旅行社,於台協大樓同層掛「台協兩岸旅游服務中心」,為兩岸服務。
詹竣皓董事長,年紀輕輕,事業有成。
還有:酒量絶佳的台協女幹部小唐,開心果蔡守政副會長、東元建廠王工務處長莊忠仁、向塘工業區廣宥鞋業岳修齊、林秀鵑,皆熱情好客,真是「君子敬而無失,與人恭而有禮,四海之內皆兄弟也」(論語·顏淵),也像「聖人知朋友之取益為多,故樂朋友之來」(張載,性理拾遺;近思錄卷五)。

  1. 九江

南昌、九江間之動車(和諧號)於2010年9月開通,10月
22日晨8時20分,我和蕭新永顧問和諧號動車從南昌赴九江,給台協講課。張會長派周小姐來火車站接,周小姐懂得風土人情甚多,原來幹過旅行業。
託「動車」之褔而早到九江,乃抽空拜訪十多年的老朋友
楊西律師。楊律師多年來擔任九江市政府法律顧問,為江西十佳律師,為九江武寧縣人,目前著手推動武寧招商及房地產之計劃,很有商業頭腦。當日下午他帶領十多位文化界、媒體界人士前往武寧縣調研(考察),並為武寧作宣傳。又擔任「鄉音」雙月刊之主編,宣傳武寧,溝通武寧之鄉親及台灣之武寧同鄉會,其執行力及創意可見一斑,大異於僅看法條之一般律師。憶余昔日年輕時略有此風,今日則過於老成,當思之。
匆匆拜別楊律師,近十一點時,至張光華會長所主持之東盟集團(以房地產為主,有盧山雲霧茶園、環保產業)及九江台商協會坐坐。二者辦公室相同。張董事長甚愛看裨官野史,對毛澤東、劉少奇、彭德懷等人的故事、野史,講來鞭辟入裏,看了不少書。
下午在南湖邊的九江賓舘,與蕭新永顧問主講相關課程。會後,有三位台商過來和我討論他們所遭遇案例(另詳見第七段),是可知:此課程符合台商的需要。陸委會的規劃及台北市企業經理人協進會的執行,有益於台商。
研討會中遇亞泥(中國、瑞昌)張經理仲蘭兄,攜來吳總經理中立兄之問候,特感親切,尤其,略記得約10年前,我所曾為亞泥(中國)的江西廠做過法律研析,看到它在中國拙壯,更感親切。
晚上及隔日晨均在湖邊快走散步運動。畢竟,四天以來,天天吃大餐,營養過剩而發胖,必須運動。台商他鄉遇鄉音,都很熱情了。   

  1. 盧山、白鹿洞書院

是日晨九時,陰微雨,驅車上盧山。才三、四百公尺,已
雲霧漫漫,真是「不識盧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不料,上山才過半,即面臨堵車,一動都不動,司機說肯定前面剛出車禍,估計需費時二、三個鐘才能恢復。我們決斷:回頭下山,改去白鹿洞書院。結果更是「不識盧山真面目」,將留待下次再會。
其實,我嚮往白鹿洞書院已久。公元1178年朱熹任南康軍,修復唐李勃所創書院,講學於白鹿洞,手訂「白鹿洞書院揭示」之教學宗旨,並邀其好友呂祖謙作「白鹿洞書院記」,稱「…嵩陽、岳麓、睢陽及是洞為尤著,天下所謂四書院者也…當是時,士皆尚質實…然則書院之復,豈苟云哉!此邦之士盍,相與緝先儒淳固悫實之餘風,復《大學》離經辨志之始教,由博而約,自下而高,以答揚熙寧間啟迪樂育之大德,則於賢侯之勸學斯無負矣…」。昔於1176年朱熹與陸九淵曾參加呂祖謙召集於江西鉛山鵝湖書院之「辯論會」:理重要?還是心重要?二人曾為此有一點「爭論」,但二人畢竟是大聖賢,能互相包容,朱熹並於1181年2月11日邀其「諍友」陸九淵至白鹿洞講「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聽者千人,繼續鵝湖會之精神,開啟了不同派別「會講」的胸襟。此後,歷宋、元、明、清八百年,名人親歷書院不停,直到清末科舉廢止,西方之學興起,理學衰微為止。然而,雖時空環境不同,但朱熹、陸九淵、呂祖謙的理學、講學之求真、求聖賢之精神價值,在當今以發展工商經濟為主流之社會,仍然適於滿足人們精神之空虛。是以,雖然有「不識盧山真面目」的遺憾,但能以白鹿洞之人文精神替代,我與新永兄更感興緻。
書院在淺林間,幽靜而不荒涼;有其形而稍乏內涵,如能藏朱子、理學經典,供學子研習,豈不更有內涵?書院倚一山溪,有一亭曰「獨對亭」。何獨?何對乎?莫非理學家所謂「慎獨」及「天下之理必有對」也!
其後,透過導遊張小姐介紹,讓其表哥姜君帶至盧山南邊鄉間,遊太乙觀(太乙真人,三太子之師父,為三太子蓮花化身而重生)、觀音橋等景點。姜君年四十八,對鄉間事多聞,能識採山間藥草,年花三千多元承包二個100畝之水塘,養魚年收二萬。妻、兒、媳兼承包白鹿洞書院及太乙觀、將軍別墅群攝影點,一家仍靠白鹿洞之餘蔭過日子。姜君稱姜、呂源自姜太公(呂尚)同姓,至今在盧山區仍祠同一宗祠,因之,吾二人亦本家也。二人乃互留電話。張導遊、姜導遊稱:盧山地區人多誦稱蔣介石尤其蔣經國,其祖父少時還收過宋美齡所贈之奶糖呢!吾聞之,乃以剛好身上所攜之森永牛奶糖相贈,言:吾乃蔣家後代之法律顧問,復贈汝奶糖。一笑。
觀音橋乃千年石橋,以石筍連結成拱形橋,工藝可觀。橋前100米處有「天下第六泉」,泉水甘美,千年不絶!蕭兄問曰:「何處是前五泉?」,諸君子孰能知道?
我問張導遊前幾個月我的老同學朱高正是否來白鹿洞講學?她說:有啊!他講一場幾萬元,講的好,很轟動啊!老朱這幾年游走大陸,以文會友,朋友遍天下,三教九流,尤多與學界遊,甚有可觀,近日出版「白鹿洞講演錄」一書(商務),肯定為千年流傳下來白鹿洞,又添了一筆名人事跡。
朱熹在白鹿洞講學,茲特記其幾項名句:
˙常人之學,多是偏於一理,主于一說,故不見四旁,以起爭辯。聖人則中正和平,無所偏倚
˙聖門日用工夫,甚覚淺近。然推之理,無所不包,無所不貫,及其充廣,可與天地同其廣大。故為聖、為賢,位天地,育萬物,只此一理而已。
˙致知、力行,用功不可偏,偏過一邊,則一邊受病。如程子云「涵養須用敬,進學則在致知」。分明自作兩腳說,但只要分先後輕重。論先後,當以致知為先;論輕重,當以力行為重。

  1. 不動產與文創產業

10月24日晨七時離開南昌回台北時,蔡欽銘會長親自開車
相送,言及其日前赴婺源洽商致前日無法出席,今日正好有空來相送,他聊及在婺源之文創開發計劃,我答以許多人稱「朱熹是婺源人」,不妨好好結合朱熹概念及理學、儒學。他又問我:佛、道、理學、儒學之關係如何?我說:秦統一中國,法家暫時勝,但十五年就亡,大家問何故?所以漢初以道家無為給民休息而大治,至武帝獨導儒術,東漢光武因儒而中興。漢末亡及魏晉南北朝,天下大亂,佛教大行,又尚清談無為。唐以武力詩詞興國,先繁榮後藩鎮割據,玄獎譯經,迎佛骨重佛教,至韓愈始倡儒術,是儒學中斷一千後的少數聲音。至北宋重文輕武,儒術大行,為文人的黃金年代,北宋五子、范文正、歐陽修、司馬光、三蘇,人才輩出,南宋朱熹、陸九淵、呂祖謙繼之,儒學以理學之名復興及現代化(當時之現代化),儒學大興,歷元、明、清,至西力東侵,光緒末廢科舉而止,理學盛行一千年。近代以工商業文明大不同於一千年、二千年前儒學之農業時代,但人心苦悶仍需救贖,自有需要開創工商功利與儒學或理學新精神之融合,此即文創產業吸引人心之基也。現佛教及各種宗教盛於儒學或理學,但儒學或理學之理念為「入世」,比宗教之「出世」積極,或有可取之處。況,當時之理學、朱學、陽明學等分支,亦影響韓國、日本、越南八百年,有國際影響力,與當今「孔子學院」流行於國際,是同理也。婺源計劃不妨結合商業與理學、朱學等,以成文創產業概念。蔡會長聞之,相談甚歡,期再聯繫。
於是,不覺就到昌北機場,愉快結束皖、贛二省台商協會講會之旅。

  1. 台商的土地問題

安徽合肥、江西南昌、九江均有台商存在土地使用權問題:
合肥甲台商從事房地產,早期取得1000畝地,已分期開發了300畝,現在面臨700畝之「保衛戰」,主管部門傳出要收回未開發的土地。其目前(2010年10月)在銷售之房屋價格每平米4000多人民幣。
江西南昌乙台商早期投入幼兒園,有二項困擾:(1)一直辦
不了土地使用權之出讓;(2)台灣人以前擔任了「法人」(代表人),但後來法令規定不能擔任「法人」,於是只好找大陸人擔任「法人」,但主管部門每每跟那人說清「法人之責任」(如發生事故時之責任),於是,好幾個都打了退堂鼓,至今尚未解決。於是,發展受到限制。好在,辦幼兒園之優勢是:大陸鼓勵民間辦幼兒教育,尚未對幼兒園課稅。乙台商因幼兒園之困擾,乃另投資一工廠,但開發區出售之土地使用權於建廠後卻一直取不到出讓之權證。
在九江,也有三位台商在座談會之後,和我討論他們面臨的土地使用權問題:丙台商兄弟二人是台商第二代,他們工廠的土地使用權辦過「出讓」的手續,並和國土局辦好手續,最近將土地使用權的一半以及一半的廠房轉讓他人,轉讓合同簽好了,然而,開發區管委會出來主張轉讓合同無效,要求台灣以百分之四十之價格賣回給開發區,再由開發區再賣給那個想買的人。台商問過他們在大陸及台灣的法律顧問,顧問都說:既然以前曾在國土局辦過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繳過土地出讓金,手續完備,可以不用理開發區,轉讓合同並非無效。
然而,台商應關心的重點是:國土局是否會受開發區管委會之影響,以致土地使用權之轉讓無法辦妥登記,而如何向受讓人交待!開發區管委會心理上認為:前幾年以「便宜」價格將土地使用權「賣給」台商,現台商不需要那麼大片土地,「理應」賣回開發區,在「利」字當口,「事實上」纒著台商不放,干擾台商向國土局辦理轉讓手續,干擾台商另一半工廠之經營。這些矛盾及困擾,是因為近幾年土地漲價幅度較大、速度較快所造成的,以及法律與事實(眼紅)所造成的衝突!
在九江台商提的第二個案例是:丁台商1994年以574萬元人民幣與九江某縣羽絨廠設立合資企業「○○大飯店」,羽絨廠以土地2343平方米之使用權、大樓作價356萬元合資。迄至2010年,16年都過去了,羽絨廠尚未完成將土地使用權辦妥出讓予合資公司的手續,尚未過戶至合資公司名下。在這中間,於2005年8月25日,縣人民政府作出「丁要求政府責成縣羽絨廠將其出資財產過戶到合資企業上訪問題處理初步意見」:…(三)土地出讓金本應由縣羽絨廠支付,但考慮目前縣羽絨廠實際困難,先由台商墊付,由縣羽絨廠認可,在合資企業股份中扣除,(四)所得出讓金部分由縣政府全部返還羽絨廠用于企業改制,徹底解決職工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問題,實行企業長治久安。以上「方案」竟要台商「先墊付」,問題是台商丁本無此義務,且實際上不一定有多餘資金,所以,此方案並未落實。拖至2007年12月28日縣人民政府又作出「處理意見」…「羽絨廠改制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批准資產處置工作已著手啟動。待資產變現後,在滿足職工安置的同時抽出部分資金補交土地出讓金,以徹底解決此問題」。但至2010年10月22日,又過了將近3年,仍未解決,而離1994年合資時已拖了16年。並且,由於近2、3年來,不動產大幅增值,演變成國土局不願再以當時之356萬元「出讓」土地使用權予合資公司,使問題更形複雜。假如,當時台商能牙一咬「先墊付」出讓金並減低中方之股份,說不定比現在更好!但這是「後見之明」,且當時也有資金問題。丁台商稱:中方另有土地出售,還有資產賠償因遲延所產生之出讓金提高的損害,看來,丁台商要有心理準備以仲裁請求損害賠償。
在九江,第三家提出土地問題的台商,卻是關於在山東煙台的困境。他說他在煙台向房東租廠房開工廠,被房東趕出工廠而停產,機器設備也搬不走。好慘啊!由於時勿忙,我跟他說,那天去山東找一些朋友幫忙解決。祈望山東煙台的主管部門加強保障台商的財產權。(2010年10月19日~24日手札,完稿時甚樂!香港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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